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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交易等遭罚875万 拉卡拉被指反洗钱重视程度亟需提高

财联社8月28日讯(记者 史思同)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披露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支付龙头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因多项违法行为收数百万大额罚单。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拉卡拉因存在有: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三项违法行为,被央行北京分行决定处罚款875.4万元。与此同时,拉卡拉时任副总裁吴某对其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9.68万元。


【资料图】

“一般来讲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也不会受到较大金额的罚款。”在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看来,拉卡拉上述违规这几项内容均为央行重点处罚行为。

据他介绍,《反洗钱法》和只要涉及到商户及支付通道的央行发布的管理办法中均有支付机构履行KYC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如果机构没有履行这类责任,则很有可能被一些黄赌毒或者违法违规平台利用支付通道进行资金转移,性质相对来讲比较严重。

实际上,这已不是拉卡拉第一次因此受罚。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在过往罚单中,拉卡拉曾多次因为商户管理、未确保交易真实性等情况收罚单,数月前甚至还自曝违规“跳码”。

“拉卡拉持续违规说明对此类问题的重视程度仍然需要提高。”王蓬博认为,支付机构本身科技属性比较浓厚,后台早已能够实现对商户的监控,同时大额交易报告也早已实施,识别客户身份等方面易违规的关键还是支付机构对反洗钱以及商户管理上重视的问题。

“支付机构是能碰钱的机构,支付服务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对资金流的把控,所以一旦这方面把关不严,就很有可能被洗钱、诈骗或者黄赌毒等平台利用,成为转移不法资金的工具。”

因此他指出,未来金融行业将持续延续严监管的状态,不管是对银行、支付还是消费金融行业,且监管条例正在逐渐细化,建议各级机构要重视起合规工作,把合规和自身的业务KPI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完善。

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公司定位为“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9年4月25日成功在深交所上市,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

2022年下半年以来,拉卡拉由于罚单、股东减持以及业绩下滑等事项饱受质疑。不过从今年来看,上半年拉卡拉营收虽有所下滑,但净利润却实现了较大的增长。

据其不久前披露的财报显示,拉卡拉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6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0.1亿元下降1.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为5.11亿,较上年同期的3.3亿元增54.69%;扣非后净利2.82亿,较上年同期的2.57亿增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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