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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薇”事件现副作用,某律所拒收川大毕业生,网友:差不多得了-全球快资讯

每年的6、7月份,对于高校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是因为要将一大批毕业生送到社会上发展,更重要的是进入了招生关键期,因此学校也是想方设法维护自己的信誉和口碑。

毕竟现在内卷的风气不只是体现在学生身上,高校之间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如果学校的信誉和口碑走下坡路,那么学生在报考的时候也会三思而后行,自然就会影响到招生。

而在考生报考的各项参考标准中,学校的社会认可度以及就业情况是最为关注的,如果学校名气大但就业不乐观,也是很难成为考生的首选,就在这么重要的阶段,985名校川大却被某律所来了“当头一棒”,一则拒聘消息将川大架在火上烤。


(相关资料图)

“张薇”事件有副作用,某律所公开发文:拒收川大毕业生简历

川大研究生“张薇”事件已经不用多说,空口白牙污蔑他人,各种黑料也相继被扒出,虽说真假难辨,但是她对地铁大叔造成的伤害是实打实的,所以很多网友都希望学校能够严惩思想品德不端的学生。

而川大在经过调查之后也确实给出了相应的处罚结果,给予张薇留校察看和留党察看的处分,对于她保研名额的争议也表示符合规定,并未发现违规违纪的情况。

至此这件事也算是告一段落了,就算不少人觉得学校的处罚有些轻了,也只不过嘴上说说,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却将自己的心声公开表达了出来,让人们看到了“张薇”事件的副作用。

这家律所在通告中指名道姓地强调不再招聘川大的毕业生,理由是觉得川大在张薇事件上的处理结果难以服众,体现出学校治学态度不严谨,从而对该校毕业生的品质感到怀疑,所以才有了这则通告。

这则通告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律所方面也表示自己这并不是就业歧视,有自己的招聘要求没什么问题,暂时并不打算更改自己的招聘要求。

但是业内其他律师则表示律所的做法不合规定,毕业生理应享有同等的竞争权利,并不能因为某些人犯了错误就被拒之门外,律所的做法就是知法犯法,破坏了就业竞争的公平性。

律所自认为的“正义之举”,在网上引起讨论,网友看法两极分化

或许这家律所的想法比较主观,说法也有一些道理,所以在他们自己的认知里这是一个“正义之举”,但是这份通告发到网上之后就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网友对此看法褒贬不一。

站在律所阵营的网友觉得就应该这样做,学生犯错不可怕,可学校包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么通过一件事就能看出高校治学态度不严,学校能迁就一个张薇,以后说不定就有多少个张薇出现,只有这么做才能让学校及时醒悟。

但是也有一大批网友觉得律所的做法并不公平,仅仅因为一名学生做过错事,就断送了其他毕业生的出路,未免太严重了一些,而且张薇已经受到了严肃的处罚,差不多得了,别太过分。

另外有一批网友觉得这家律所就是在炒作博眼球,本来事情已经慢慢过去,非要翻出来,打着“正义之举”的名义,行就业歧视之,这种企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去也罢。

网友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得出了不同的结论,站在任何一方想都是有些道理的,但是笔者觉得如此公然拒绝川大的毕业生,属实有些不公平了,张薇一人之过不能牵连其他学生,那样只能证明企业的短视和狭隘。

大学生就业本就不易,企业招聘更应公平公正,不能一竿打翻一船人

现在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不用多说,学历、家世背景以及个人能力都成了考察的重点,就连毕业院校都被纳入简历筛查的标准,因此大学生就业变得越发艰难。

在就业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企业确实应该拿出正确的态度和社会责任感来,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广阔的发展平台,如果连企业都存在一些不合理规定,那么不仅将人才拒之门外,还限制了自身的发展。

笔者觉得企业纵然有属于自己的一套人才选拔标准,但是也不能总是想当然,给予学生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才能够更好地吸引并留住人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有些太狭隘了。

【笔者寄语】“张薇”事件过去已经很久了,但副作用还是会有的,这就告诫学生一定要谨言慎行,别给自己找麻烦,也别因为行差就错让学校和家长丢脸。

当然企业在用人方面也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毕业生,张薇只不过是教育漏洞下的个例,要相信德才兼备的学生还是占多数的,不能将个人的错误转嫁到其他无辜的学生身上,那样反倒显得自己小家子气,到头来还是很难收获学生和社会的认可。

话题:你对这家律所的做法怎么看?欢迎留言分享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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